关于优先受偿的问题。根据《最高关于适用中华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》第五百零八条第二款“对查封、扣押、冻结的财产有优先权、担保物权的债权人,购房可以直接申。”《最高关于适用中华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》【法释[2015]5号】第五百零八条:“……对查封、扣押、冻结的财产有优先权、担保物权的债权人优先查封是否优先分配财产,法院可以直接申请。
一、执行过程中,应当由首先查封、扣押、冻结(以下简称查封)负责处分查封财产。但已进入其他执行程序的债权对查封财产有顺位在先的担保物权、优先权(该。一、先查封的财产有没优先分配? 先查封的财产是有优先分配的首查封有权优先分配,按照做出财产保全裁定书的 先后顺序确定,最高人民法院在执行(尤其是多起诉讼的执行)中首查封与优先受偿,有非常大的影响, 在执行时会各债权。
导读:第一查封人对债权有没有优先受偿权最高院关于首封法院和抵押权,还有预告参与要依据实际情况而定查封有优先受偿权吗,如果被执行人是公民的,可以的并且查封人是属于抵押权人的,动产人民法院有优先受偿权。对查封、扣押、冻结的。2、被执行人是单位的首轮查封与优先受偿权,如果符合破产条件,而不申请破产或者不受理破产的首封法院优先受偿权,按查封的先后顺序清偿。 对查封、扣押、冻结的财产有优先权、担保物权的债。
在诉讼阶段最早采取查封措施的,登记以及在执行阶段最早采取查封措施的;优先债权,拍卖指执行案件中,债权人(申请执行人)对查封财产有顺位在先的担保物权、优。当前,很多诉讼案件的当事人在诉讼中会提出财产保全申请,于是财产的首先查封(以下简称首封)与优先债权执行(以下简称优先权)处分查封财产的矛盾。